重磅!《佛山市顺德区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腾挪项目扶持办法》出台!
2019-12-22
符合条件可连续3年申请租金补助:每年补助面积不高于10000㎡,且补助标准为5元/㎡·月,即3年可申请租金补助最高为180万元;符合条件可连续3年申请购置厂房补助:每年补贴面积不高于20000㎡,且补助标准为60元/㎡·年,即3年可申请购置厂房补贴最高为360万元!
顺德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历经一年多的不断探索实践,改造模式与路径渐趋成熟,各镇街紧锣密鼓地推进改造项目招商和建设,如何依托高标准园区推动顺德本土企业产业升级,做大做强产业链条,成为改造推进的题中之义。
为推动建设现代产业配套体系,顺德区将精心组织妥善安置、科学筛选一批优质中小微企业进行腾挪入园扶持。为提高企业参与园区改造积极性,合理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推动顺德本土企业产业升级,做大做强产业链条,打造顺德新经济、新动能,制定《佛山市顺德区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腾挪项目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目前已正式发布!
佛山市顺德区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腾挪项目扶持办法
第一条 根据《顺德区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实施意见》和我区践行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实验区要求,为提高村级工业园区企业参与园区改造积极性,科学筛选一批优质中小微企业进行入园扶持,合理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推动顺德本土企业产业升级,做大做强产业链条,打造顺德新经济、新动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扶持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顺德区注册并依法诚信经营的独立法人,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须在顺德区范围内。
(二)所扶持企业是为配合村改,主动与村居签订厂房改造协议或三方改造协议,并迁入经佛山市顺德区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村改办”)认定且在“顺德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发布平台”公布的各类载体。
(三)已与区或镇(街道)相关部门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相关产业方向、固定资产投资、产值、税收等各项指标、考核条件及违约责任等。产业方向不得是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不得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和限制类项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中的禁止类项目,不得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所列项目。
第三条 租金扶持
(一)企业租赁经区村改办认定的载体,并在该载体上注册迁入的,自其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达到以下条件的可连续三年申请租金补助:企业实到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元或以上,按租赁面积计算,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500元/平方米,第一个会计年度产值不低于2000元/平方米,第二个会计年度产值不低于3000元/平方米,第三个会计年度产值不低于3500元/平方米。租金补助据实核算,每年补助面积不高于10000平方米,且补助标准为5元/平方米·月。此处纳入核算范围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通过各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或建造房屋建筑物、或租赁园区而支付的费用,下同。
(二)鼓励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核心技术、有市场前景的新兴产业、高科技研发项目以租赁形式进驻我区现有的各类特色产业园区、产业基地。对与顺德区招商主管部门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并满足《佛山市顺德区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管理办法》(顺府办发〔2016〕69号)有关约定条件的,在办法有效期内按以下标准给予租金补贴支持:租赁厂房面积须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租期不少于5年。按租赁厂房面积计算,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1000元/平方米。投产第一年度经济贡献值不低于500元/平方米,第二年度经济贡献不低于1000元/平方米,第三年度起每年度经济贡献不低于1500元/平方米。租金补贴的金额将参照项目方提供的当年度实际物业租金总额的100%进行核算(但工业厂房租金核算标准最高不超过30元/月·平方米,其它物业不得超过45元/月·平方米),单个项目最长可连续三年申请租金补贴支持。其中第一年度只要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0元/平方米,即可申请第一年度50%的租金补贴。如果当年度经济贡献提前达到,可以提前申请租金补贴。
第四条 购置厂房补贴
企业购买经区村改办认定的载体,并在该载体上注册迁入的,自其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达到以下条件的可连续三年申请购置补助:企业实到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元或以上,按购置面积计算,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500元/平方米的,第一个会计年度产值不低于2000元/平方米,第二个会计年度产值不低于3000元/平方米,第三个会计年度产值不低于3500元/平方米。购置补贴据实核算,每年补贴面积不高于20000平方米,且补贴标准为60元/平方米•年。
第五条 租金和购置厂房补贴的申报要求
(一)符合本办法第二条且第三条第(一)款或第四条的企业,从符合扶持标准之日起,可连续三年申请租金扶持或购置厂房补贴,按当年度申报指南要求向区村改办提交扶持资金申请。若某一年度达不到扶持标准,则当年度不给予扶持。
第三条第(二)款的企业,要达到当年相关考核指标,即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向顺德区经济促进局提交租金补贴申请。申请时每次按前一年度实际发生的租金金额进行核算(第一年度内,固定资产投资额达标后可申请首年度50%的租金补贴);自第二年度起,若项目某一年度达不到经济考核目标,则当年度不得申请扶持。
(二)对于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租赁项目或购置项目,项目投资方应与顺德区、镇(街道)相关部门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租赁项目或购置项目达到扶持条件的,应以在我区成立的项目公司名义申请租金扶持或者购置厂房补贴。
第六条 申报程序
(一)企业项目申请租金扶持或者购置厂房补贴时,应根据当年度区村改办的有关申报指南要求,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www.fsfczj.gov.cn)上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
(二)各镇(街道)村改办会同经济、统计部门等对辖区项目网上申报材料进行符合性与真实性审查。通过网上审查的项目,申报单位需从申报平台上导出带水印的申报材料并打印,相关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要求有目录、页码,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与骑缝章,由镇(街道)加具审核意见后报送到区村改办。区村改办组织评审后,相关扶持补贴审核结果需要通过“顺德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发布平台”、区人民政府网、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www.fsfczj.gov.cn)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审批拨付资金。审核不通过的,由区村改办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上述审批流程完成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进行拨付。
第七条 如企业因虚假行为骗取扶持或补贴的,除须如数退还资金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企业项目已享受本办法的扶持或补贴的,不得再享受区、镇(街道)同类扶持或奖励。如果区、镇(街道)同类扶持标准不一致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第九条 本办法由佛山市顺德区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适时可作调整。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资格条件申请的企业。
扶持对象资格条件
《办法》旨在扶持优质中小微企业腾挪入园,因此对扶持对象的产业导向、关键经济指标方面等条件提出了相应的要求。目前设置的主要条件包括:
1、在顺德区注册并依法诚信经营的独立法人,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须在顺德区范围内。
2、所扶持企业是为配合村改,主动与村居签订厂房改造协议或三方改造协议,并迁入经佛山市顺德区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村改办”,下同)认定且在“顺德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发布平台”公布的各类载体。
3、已与区或镇(街道)相关部门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相关产业方向、固定资产投资、产值、税收等各项指标、考核条件及违约责任等。产业方向不得是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不得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和限制类项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中的禁止类项目,不得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所列项目。
扶持标准
租金扶持
企业租赁经区村改办认定的载体,并在该载体上注册迁入的,自其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达到以下条件的可连续三年申请租金补助:
企业实到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元或以上,按租赁面积计算,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500元/平方米,第一个会计年度产值不低于2000元/平方米,第二个会计年度产值不低于3000元/平方米,第三个会计年度产值不低于3500元/平方米。
租金补助据实核算,每年补助面积不高于10000平方米,且补助标准为5元/平方米•月。此处纳入核算范围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通过各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或建造房屋建筑物、或租赁园区而支付的费用,下同。
鼓励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核心技术、有市场前景的新兴产业、高科技研发项目以租赁形式进驻我区现有的各类特色产业园区、产业基地。对与顺德区招商主管部门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并满足《佛山市顺德区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管理办法》(顺府办发〔2016〕69号)有关约定条件的,在办法有效期内按以下标准给予租金补贴支持:
租赁厂房面积须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租期不少于5年。按租赁厂房面积计算,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1000元/平方米。
投产第一年度经济贡献值不低于500元/平方米,第二年度经济贡献不低于1000元/平方米,第三年度起每年度经济贡献不低于1500元/平方米。
租金补贴的金额将参照项目方提供的当年度实际物业租金总额的100%进行核算(但工业厂房租金核算标准最高不超过30元/月•平方米,其它物业不得超过45元/月•平方米),单个项目最长可连续三年申请租金补贴支持。其中第一年度只要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0元/平方米,即可申请第一年度50%的租金补贴。
如果当年度经济贡献提前达到,可以提前申请租金补贴。
购置厂房补贴
企业购买经区村改办认定的载体,并在该载体上注册迁入的,自其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达到以下条件的可连续三年申请购置补助:
企业实到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元或以上,按购置面积计算,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500元/平方米的,第一个会计年度产值不低于2000元/平方米,第二个会计年度产值不低于3000元/平方米,第三个会计年度产值不低于3500元/平方米。
购置补贴据实核算,每年补贴面积不高于20000平方米,且补贴标准为60元/平方米•年。
规范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企业项目申请租金扶持或者购置厂房补贴时,应根据当年度区村改办的有关申报指南要求,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www.fsfczj.gov.cn)上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
(二)各镇(街道)村改办会同经济、统计部门等对辖区项目网上申报材料进行符合性与真实性审查。通过网上审查的项目,申报单位需从申报平台上导出带水印的申报材料并打印,相关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要求有目录、页码,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与骑缝章,由镇(街道)加具审核意见后报送到区村改办。区村改办组织评审后,相关扶持补贴审核结果需要通过“顺德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发布平台”、区人民政府网、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www.fsfczj.gov.cn)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审批拨付资金。审核不通过的,由区村改办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上述审批流程完成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进行拨付。
符合本办法第二条且第三条第(一)款或第四条的企业,从符合扶持标准之日起,可连续三年申请租金扶持或购置厂房补贴,按当年度申报指南要求向区村改办提交扶持资金申请。若某一年度达不到扶持标准,则当年度不给予扶持。
第三条第(二)款的企业,要达到当年相关考核指标,即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向顺德区经济促进局提交租金补贴申请。申请时每次按前一年度实际发生的租金金额进行核算(第一年度内,固定资产投资额达标后可申请首年度50%的租金补贴);自第二年度起,若项目某一年度达不到经济考核目标,则当年度不得申请扶持。
对于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租赁项目或购置项目,项目投资方应与顺德区、镇(街道)相关部门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租赁项目或购置项目达到扶持条件的,应以在我区成立的项目公司名义申请租金扶持或者购置厂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