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类】建设工程验收备案办事指南
2021-08-15
一、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建设工程验收备案。
承诺办结时限:2工作日。
办件类型:上报件。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
二、范围与条件
申请范围:全区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工业项目(暂不含商业和房地产项目)。
申请条件:建设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
三、申请材料
(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原件;
(2)《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一式五份,固定格式);
(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共5个单位的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原件;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并附有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并附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4)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文件(包括宗地图)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5)(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安消防验收文件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6)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或批准使用文件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7)防雷验收文件(《防雷设施检测报告》)(2012年12月1日后申报防雷验收的还需提交《防雷装置验收合格意见书》)复印件(需核对原件);(注:2016年12月31日前的工程,需提供《防雷设施检测报告》及《防雷装置验收合格意见书》;2017年1月1日后的工程,需提供《防雷设施检测报告》及防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
(8)电梯安装验收及准用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9)燃气工程验收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10)人防办出具的《顺德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书》或《顺德区民用建筑项目核准意见书》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11)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
(12)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
(13)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包括勘察、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燃气);
(14)《施工许可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15)甲方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未填写日期)
(16)各责任主体《建筑工程项目建设授权书》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受理回执(原件)。
四、办理窗口联系方式
大良:(待定)
容桂:26383945
伦教:27330137
北滘:26637302,26637312
陈村:23831061
乐从:28782810
龙江:23369366
勒流:26369751
杏坛:27771371
均安:25576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