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类】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申报指南
2021-08-17
一、政策文件
1.《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佛府办〔2018〕27号),通知有效期至2021年8月31日。文件下载网址:http://www.foshan.gov.cn。
2.《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德区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顺府发〔2019〕47号),通知有效期至2022年5月21日。文件下载网址:http://www.shunde.gov.cn。
二、适用范围
(一)区政府审批权限项目的适用范围
1.拆除重建类项目:旧村居改造项目、非独立宗地的旧城镇项目、需报市完善建设用地手续的项目、单一市场主体收购归宗(含农村集体招合作方)涉及协议供地项目、涉及土地置换(界线调整)的项目,以及按区47号文需联动改造的项目。
2.非拆除重建类项目:功能改变类项目。
(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权限项目的适用范围
1.政府征收(直接收储)实施改造的拆除重建类项目及除适用本操作指引第二(一)点以外的其他拆除重建类项目。
2.除功能改变类项目外的其他非拆除重建类项目。
三、主要办理流程
(一)区政府审批权限项目的报批流程
1.初审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含符合47号文第八条第(五)2点规定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开发细则、村庄规划或其他规划,下同)批准后,由实施主体向镇(街道)城市更新机构提出具体项目的改造申请,镇(街道)城市更新机构初审符合城市更新实施要求的,根据经批准的单元规划及改造意愿会实施主体编制实施方案及相关申报材料。初审不通过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修改意见或办理退件,并告知退件原因。
2.复审
由镇(街道)城市更新机构将实施方案及相关申报材料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查。审查同意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具审查同意的意见并盖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后,报区城市更新机构。审查不通过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修改意见或办理退件,并告知退件原因。
3.联审
区城市更新机构在收件后5个工作日内,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修改意见或办理退件,并告知退件原因;对复核无误的项目,发函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征求意见时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
4.审批及公示
区城市更新机构收集整合部门意见并反馈给镇(街道)城市更新机构,镇(街道)城市更新机构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申报资料后,由区城市更新机构提交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领导组审议通过后报区政府审批,审批同意的由区政府发出批准文件,并在区政府政务网站进行公告。审批不同意的,办理退件手续。
(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权限项目的报批流程
1.初审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批准后,由实施主体向镇(街道)城市更新机构提出具体项目的改造申请,镇(街道)城市更新机构初审符合城市更新实施要求的,根据经批准的单元规划及改造意愿会实施主体编制实施方案及相关申报材料。初审不通过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修改意见或办理退件,并告知退件原因。
2.联审
由镇(街道)城市更新机构将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发函征求镇(街道)相关职能机构意见。征求意见时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
镇(街道)城市更新机构收集整合联审意见并修改完善申报资料后,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批。涉及需报区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项目议题提交区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再进行审批。
3.审批及公示
审批同意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发出批准文件,并抄送区城市更新机构,同步在各镇(街道)政府网站进行公告。镇(街道)城市更新机构应在实施方案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把整套申报及审批资料扫描件报区城市更新机构备案。审批不同意的,办理退件手续
四、申请资料及要求
(一)申请人提交资料及要求
1.《顺德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申报表》;
2.身份证明等可确认实施主体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3.改造范围内的用地、房产权属证明材料复印件,权属证明材料包括:土地、房产等不动产权属证书、购(租)地协议、收购(安置)协议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4.××(改造项目)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5.项目现状多角度照片、摄影资料等,照片资料以A4打印可清晰展示照片要素为准进行适当排版;
6.《××(改造项目)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改造前用地权属调查明细表》,对项目界线范围内各地块的权属情况进行调查(对权属情况复杂,需以入户调查等方式核实具体权属情况,且属政府主导实施的项目,可按最新1:500地形图上的土地房产情况进行初步划定为待查,综合整治类改造项目可免提交。);
7.涉及保留建筑的,提交《××(改造项目)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保留建筑情况表》;
8.涉及其他需另行报批的,按相关部门的办文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五、办理窗口及联系方式
接件窗口:所在镇(街道)三改办
咨询电话:大良29938515;容桂29382290;伦教27330130;勒流25527605;陈村23833355、23831062;北滘26335975;乐从28331908;龙江23888750;杏坛27388766;均安25385532;区三改办22837130、22836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