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扶持类】村级工业园改造项目入园标准办事指引
2021-08-14
一、申请范围
申请范围:纳入顺德区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项目且改造后公开出让或流转后用于工业、商业服务业发展以及承接园建设的用地。(暂不包括企业自改用地用于发展商品厂房项目)。
二、申请条件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其下属部门认可项目方的建设开发方案,且经初步评估后认为项目符合本操作指引的产业准入、产业定位、经济指标、建设强度等要求并拟与项目用地受让人签订《投资开发建设协议》的投资项目。
三、申报资料
1.提供符合产业准入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交项目将不会引入《顺德区产业发展保护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中所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达不到环保或安全规定的项目以及国家禁止和限制产业项目的承诺书。
2.提供项目符合所在镇(街道)产业定位的说明材料。
3.提供符合园区发展经济指标要求的证明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协议等)。拟落户村改地块的投资项目,根据项目产业类别、土地性质和用途,须符合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纳税强度等指标的要求:
4.提供项目建设强度符合相关要求的证明材料。
四、办理窗口联系方式
入园标准事项办理统一为各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区级咨询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电话:22835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