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扶持类】“村改贷”专项扶持经费申报工作指引
2021-08-14
1.村(居)股份合作社根据实际需要,经镇(街道)村改办向区村改办申请使用“村改贷”金融产品,需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同意其从事村级工业园改造的相关文件或批复、经村(居)集体表决通过的改造方案,改造方案需明确表述同意使用“村改贷”类金融产品进行土地物业清退整理。
2.区村改办对村(居)股份合作社提交的资料进行审理,对其使用“村改贷”金融产品的申请进行审批。
3.村(居)股份合作社向银行申请“村改贷”融资。
4.村(居)股份合作社经镇(街道)村改办向区村改办申请同意使用“村改贷”类金融产品,并对“村改贷”项目贷款利息及相关费用进行专项扶持,需提供银行贷款审批书。
5.区村改办对村(居)股份合作社申请使用的“村改贷”金融产品进行受理并提出审核意见。
6.经费申请与拨付。村(居)股份合作社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在利息及相关费用支付前向区村改办提交《顺德区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村改贷”专项扶持经费申请表》,并附上经银行盖章确认的支付通知书,区村改办根据申请支付的内容审批通过后,将相关经费拨付到融资银行指定的专用账户内,专项用于支付村改项目向银行融资产生的利息和相关费用。
附:“村改贷”专项扶持经费申请流程图